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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選民:
根據憲法和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上級的部署,汕頭市濠江區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工作將全面鋪開。這是全區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一次重要實踐。搞好這次選舉,對于保障人民當家作主,加強國家基層政權,鞏固黨的執政地位,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沒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每位選民要充分認識這次區人大代表選舉的重要性,認真行使憲法賦予自己當家作主的民主權利,以主人翁的態度和高度負責的精神,積極參加選舉的各項活動。
各位選民,濠江區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統一選舉日為2016年9月26日。按照選舉法規定:選舉委員會必須在選舉日的二十日以前分選區公布選民名單。區選舉委員會決定,選民登記至2016年9月3日結束。因此,在2016年9月3日之前,請各位選民要積極主動配合選舉工作機構做好選民登記工作。
選舉法規定,各政黨、人民團體可以聯合或者單獨推薦代表候選人;選民十人以上聯名,也可以推薦代表候選人。接受推薦的代表候選人應當如實提供身份、簡歷等基本情況。各選區推薦的初步代表候選人名單,由區選舉委員會在選舉日的十五日以前公布。經過各選區選民小組組織選民進行反復討論、協商,并由選區選民選舉工作小組在召集選民小組長和選民小組推薦的選民代表等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由選舉委員會根據較多數選民意見,按照代表候選人應多于應選代表名額的三分之一至一倍的規定,確定正式代表候選人名單,并在選舉日的七日以前公布。
投票選舉區人大代表時,一律采用無記名投票的方式。參加投票的選民人數必須超過全體選民的半數以上,選舉方為有效。正式代表候選人必須獲得參加選舉選民過半數的選票,始得當選。每個選民只有一個投票權,接受的委托投票不得超過三人。為了選出自己滿意并能代表自己參與行使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權利的人大代表,每位選民都應當積極參加選舉大會或投票站的投票選舉活動,嚴肅認真地投好自己的神圣一票。
各位選民,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是憲法和法律賦予的,也是受到憲法和法律保護的。希望每一位選民都能珍惜自己的民主權利,積極投身到濠江區人大代表的選舉活動中去,為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作出應有的貢獻!
此致
汕頭市濠江區選舉委員會
2016年8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