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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汕頭市醫療保障局、汕頭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汕頭市稅務局聯合發布《關于調整2022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的通知》(汕醫保〔2021〕148號,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指出,為進一步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標準,支持鞏固提升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水平,經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市調整2022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
《通知》明確,按照《廣東省醫療保障局 廣東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轉發國家醫保局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2021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粵醫保發〔2021〕35號)要求,2022年度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調整為每人每年320元。
《通知》要求,各級各部門要進一步落實責任,加強部門協作,規范村居經(協)辦人員的資格審核,強化城鄉居民醫保費現金繳費管理,定期開展信息比對,防范風險,確?;鸢踩?,切實維護參保人的合法權益。
《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實施,2021年9月起征收2022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按《通知》公布的標準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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