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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每年省、市依法行政考評工作要求,區、縣政府應于每年1月底前向同級黨委報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現將我區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如下:
一、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設總體情況
2017年,我區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市法制局的指導下,為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力爭到2020年如期實現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預期目標,堅持將依法行政貫穿到區政府各項中心工作中去,有力有序開展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提升領導干部法治思維,運用法治方式,扎實推進依法行政工作,法治政府建設有序推進。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
1.推行權責清單制度。有效落實行政審批改革任務,實施行政審批事項,在原公布權責清單的基礎上,結合法律法規立改廢釋、機構和職能調整等情況。調整完善了相關行政職權事項。編制形成《2017年汕頭市濠江區政府工作部門權責清單》(汕濠府〔2017〕9號),共包括區直35個部門各類權責事項5880項。其中行政許可268項,行政處罰3435項,行政強制216項,行政征收35項,行政給付65項,行政檢查447項,行政確認77項,行政獎勵64項,行政裁決13項,其他類別1260項,并及時調整區直有關部門權責事項,印發《關于調整汕頭市濠江區區直有關部門權責事項的通知》(汕濠府〔2017〕10號)。
2.全面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落實中央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要求,全面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區編辦在推行權責清單制度的基礎上,全面梳理區直有關單位行政許可、公共服務事項及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發布《濠江區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區直有關部門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汕濠府〔2017〕34號),公布《汕頭市濠江區公共服務事項目錄》(汕濠府〔2017〕35號)和《濠江區政府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單》(汕濠府辦〔2017〕92號),區政府還印發了《濠江區人民政府關于第二批清理規范16項區政府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的決定》(汕濠府〔2017〕18號)和《濠江區人民政府關于第三批清理規范18項區政府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的決定》(汕濠府〔2017〕32號)。
3.加快政府職能轉變。為進一步落實中央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要求,大力推行“互聯網+政務服務”改革,制定《汕頭市濠江區社區一門式一網式政務服務自然人事項指導目錄(試行)》(汕濠府辦〔2017〕22號),結合指導目錄,按照便民利民、辦事依法依規、信息辦公透明、數據開放共享的原則,大力推進自然人事項一門式一網式政府服務模式改革。2017年,我區實現區直部門行政審批事項網上全流程辦理率達94.72%以上,網上辦結率達100%,97.14%以上申辦事項到現場辦理次數不超過1次。同時,制定《汕頭市濠江區深化“放管服”改革有關措施及分工方案》(汕濠府辦〔2017〕133號),按照省、市有關單位對“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規章、規范性文件進行清理。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
1.嚴格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嚴格按照《濠江區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有關規定,起草、制定、發布區政府規范性文件和做好規范性文件備案工作。2017年,區政府共制定規范性文件2個,規范性文件發布前均經區政府法制機構合法性審查,并經區政府常務會議討論決定,在區政府門戶網站統一公布。
2.加強規范性文件評估工作。強化規范性文件制定的計劃性,實行規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落實規范性文件審查備案制度,加強規范性文件評估工作,印發《關于開展區政府規范性文件評估工作的通知》(汕濠府辦〔2017〕50號),根據“誰實施、誰負責”的原則,對部分有效期即將屆滿和《濠江區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2014年12月19日開始實施)實施前的區政府規范性文件進行評估工作。
3.開展區政府文件清理工作。為進一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按照省、市政府關于開展文件清理的工作部署,我區制定《濠江區人民政府文件清理工作實施方案》(汕濠府辦〔2017〕54號),對濠江區人民政府成立以來至2016年12月31日,以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的文件進行全面清理,形成清理目錄,印發《關于做好區政府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汕濠府辦函〔2017〕296號),要求清理責任單位提出具體清理意見,區法制局對清理意見進行匯總,保留107件、需重新修訂17件、廢止47件、宣布失效14件,經四屆四十一次區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印發《關于濠江區人民政府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汕濠府〔2017〕38號),并在區政府門戶網站予以公開。
(三)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
1.建立完善行政決策程序制度。進一步完善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完善調研論證、征求意見、合法性審查和提請決策相結合的行政決策機制。對凡是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決策,要充分聽取群眾意見,建立公眾意見的反饋和吸納制度。健全決策咨詢論證機制,按照《汕頭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辦法》(汕府〔2016〕8號)要求,繼續探索委托專業機構、社會咨詢機構、研究機構等第三方機構參與的決策風險評估制度。進行社會穩定、環境、經濟等方面的風險評估,評估結果作為決策的重要依據,未經風險評估并未確定風險可控的,一律不得作出決策。嚴格按照《關于印發濠江區政府常務會議議事規范的通知》(汕濠府辦〔2015〕86號)、《關于印發濠江區委全委會工作規則、區委常委會議事決策規則、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三重一大”事項制度的通知》(汕濠辦〔2012〕48號)和《中國共產黨汕頭市濠江區委員會工作規則(試行)》(汕濠〔2017〕5號)進行決策。著手對區政府議事規范進行修訂,現已完成征求意見等工作。
2.健全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重大行政決策要在深入調查研究、廣泛聽取意見和充分論證的基礎上提交集體討論決定,探索實行重大行政決策內部多個方案比較制度。嚴格按照《汕頭市人民政府行政決策法律審查規定》(汕府令第107號),由區政府法律顧問單位出具書面審查意見,并交由區政府法制機構進行合法性審查。2017年,區政府法律顧問單位共出具63份法律意見書。
3.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顧問機制。充分發揮政府法律顧問為區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的論證起草、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訴訟、行政復議等工作提供咨詢意見、建議的作用。并在各職能部門、各街道辦事處、各社區居委會繼續推行法律顧問制度。2017年,區政府法制機構共審查招標文件、采購文件和行政機關合同106件、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方案14件、規范性文件6件,其他征求意見函件147件。
(四)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1.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為進一步規范行政處罰裁量權,根據《廣東省行政執法責任制條例》《汕頭市規范行政處罰裁量權規定》,我區印發《關于進一步建立健全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制度的通知》(汕濠府辦〔2017〕33號),要求各單位按有關要求建立健全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制度,并及時將有關情況上報市法制局。
2.加強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以執法程序的可操作性和科學性為原則,細化具體執法標準化流程并向社會公開,重點規范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及行政征收等執法程序。各行政執法部門按照《汕頭市行政執法案卷評查辦法》和《關于做好2017年度行政執法案卷評查抽查工作的通知》(汕濠法制〔2017〕3號)要求,對本單位行政執法案卷查漏補缺,形成行政執法案卷評查自查報告。區法制局對區國土資源局、海洋漁業局的行政執法案卷進行實地抽查。
3.加強行政執法人員管理。嚴格執行《廣東省〈行政執法證〉管理辦法》,全面實行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嚴格按照《廣東省行政執法人員綜合法律知識網上考試辦法》,組織我區行政執法人員參加考試。2017年,共組織194人參加考試,順利通過考試的有173人。注銷、申領換執法證共85人、申領行政執法督察證4人。
(五)大力推進政務公開
1.推進“互聯網+政府服務”。落實《汕頭市“互聯網+”行動計劃(2016—2020年)》,完善政務信息資源共享交換體系,加快建設各類專題應用數據庫,推動信用信息互聯共享,配合做好信用信息歸集工作。對存在廢止、失效等情況的規范性文件、區政府文件進行通報,并將《關于濠江區人民政府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汕濠府〔2017〕38號)在區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示。
2.加快推進政務全過程公開。推進決策公開、加強執行公開、推進管理公開、推進服務公開、強化政策落實情況公開。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區委常委任組長的全區政務公開領導小組,出臺《濠江區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實施意見》(汕濠府辦〔2017〕16號),為開展政務公開工作提供文件依據。出臺并落實《濠江區2017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分工方案》(汕濠府辦〔2017〕81號),把政務公開納入區財政預算保障日常工作。
3.做好政府公開信息工作。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及時在區政府門戶網站公布《濠江區2016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及時更新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政府信息公開目錄。2017年,區公安分局副局長陳邦強兩次參加市政府門戶網站公安在線訪談工作,區供電分公司蘇炯亮同志參加供電服務在線訪談工作。2017年,申請公開政府信息2宗,答復率、答復及時率均為100%,做好依申請公開答復工作,其中,正集源公司就我區的答復意見向市政府提出行政復議,市政府維持我區的答復意見,正集源公司不服復議決定提起行政訴訟,目前該案件尚未開庭審理。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
1.規范信訪基礎業務。開展信訪基礎業務交流培訓班,通過業務培訓、實地交流等方式提升全區信訪工作人員業務水平和責任意識,同時,通過加強對已辦信訪件的自查整改和正在辦理的信訪件的限時提醒催辦,倒逼基礎業務的規范化。依法處置非正常上訪行為,自2016年發布《關于依法處置非正常上訪行為的通告》以來,我區共依法對進京上訪和企圖進京非訪的老信訪戶、纏訪戶、非訪戶進行行政拘留18人、刑事拘留1人,對心存僥幸、罔顧法律法規的潛在信訪當事人形成巨大的震懾效應,打消企圖通過鬧訪、纏訪、越級訪等非訪行為達到個人不合理訴求的念頭,從源頭上遏制非訪態勢,信訪秩序得到有效維護。
2.有效化解爭議和矛盾。我區以“事要解決”為原則,堅持從源頭解決矛盾糾紛,加強突出信訪問題排查,著重處理歷史積案。根據上級信訪部門的工作部署,在市排查下達35宗信訪突出問題的基礎上,對十八大以來曾進京到省的、拒簽處理意見書的、涉特殊群體的信訪事項和隱患進行全面清理,對排查出來的56宗事項實行區、街道和部門、村居三級每周滾動排查。著力化解重點案件與信訪突出問題,2017年,省交辦信訪積案1件,市交辦信訪案件1件,全部化解結案,并成功化解蔡容溪、成貢等20宗信訪突出問題。十九大期間,我區未發生越級到市赴省進京上訪,2017年全區沒有出現因信訪問題引發的群體性事件等惡性事件,社會形勢穩定可控。
3.健全信訪預警機制。為預防和及時處置越級上訪和非正常上訪,進一步規范信訪秩序,圍繞信訪問題早發現、早穩控、早解決的總體要求,建立《濠江區群眾越級上訪處置工作與預警機制》(汕濠信聯辦函〔2017〕57號),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以及依法、及時、就地解決問題與預防、疏導教育相結合的原則,設置五個等級預警情形并制定響應措施。依法妥善預防和處置越級上訪和越級非正常上訪。
(七)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
1.自覺接受人大政協監督。認真執行向本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報告工作制度,接受詢問和質詢制度,主動向人大常委會報備規范性文件,2017年,區政府制定規范性文件2個,備案2個,市頒布的法規施行滿一年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實施情況1件。共辦結市人大、政協代表提出的議案建議提案共25件,主辦4件,其中1件被列為市長督辦的重點提案,目前,已按時保質完成議案、建議答復工作,并按時保質辦理區四屆二次人大會議議案1件,建議22件;落實辦理區政協四屆二次會議重點提案3件,提案10件,建議10件,轉交人民來信3件。
2.加強社會監督與輿論監督。繼續貫徹落實《汕頭市“12345”政府服務熱線管理辦法》(汕府〔2016〕106號),建立健全“12345”政務服務平臺與投訴舉報平臺,方便群眾投訴舉報、反映問題,依法保障人民群眾監督政府的權利,完善群眾舉報投訴制度。2017年,共受理“12345”民生政務互動熱線工單1019件,已全部辦結,按時辦結率100%。
3.推動行政機關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按照省人大常委會開展我省各級行政機關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情況的調研工作要求,切實做好相關執行工作,并總結執行法院生效裁判的主要做法,及時向市政府報送《濠江區關于行政機關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情況的自查報告》(汕濠府辦函〔2017〕220號)。
(八)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員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
1.加強法治教育培訓。制定《2017年度濠江區政府常務會議學法計劃》,專門學習有關法律知識,組織區政府領導班子成員學法2次。2017年9月6日,邀請市法制局局長孫良勝開辦學法專題講座,講授《關于依法決策的幾個問題》。區政府領導班子成員、區政府辦公室領導班子成員、應邀列席區政府常務會議的其他區領導參加學習,同時將區政府常務會議學法范圍擴大到各街道、區直各部門分管領導和行政執法人員(持有廣東省行政執法證人員)。2017年12月7日,四屆三十八次區政府常務會議組織學習“新《行政訴訟法》對行政訴訟的影響及應對建議”。
2. 組織行政執法人員崗位培訓。按照《汕頭市法制局關于舉辦行政執法人員綜合法律知識網上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汕市法函〔2017〕38號)要求,組織我區行政執法人員194人參加考試。順利通過考試的有173人。各行政執法單位還開展行政執法人員通用法律知識、專門法律知識、新法律法規等專題脫產培訓,并將培訓情況納入年度考核。
3.加強法治文化建設。為進一步加強法治宣傳教育工作,不斷增強全民法治觀念,全面推進法治濠江建設,順利實施我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三五”規劃,加快建設現代文明臨港新區,根據省、市關于法治宣傳教育的規劃要求,我區制定《區委宣傳部、區司法局關于在全區公民中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七個五年規劃(2016—2020年)》(汕濠〔2017〕3號)。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誰主管誰負責”的普法責任,有針對性組織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活動,加強法治文化建設。
二、主要存在問題
雖然我區法治政府建設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我們也認識到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主要有:一是部分行政執法人員專業水平不高,各街道辦事處、區直相關單位法制機構不健全或人員不足;二是個別行政執法部門執法程序存在部分瑕疵,執法案卷歸檔不規范;三是重大行政決策相關配套制度未建立健全等。針對2017年度,我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存在的相關問題和不足,我們將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爭取早日實現法治政府建設目標。
汕頭市濠江區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