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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辦事處,區府直屬有關單位,市駐濠江有關單位:
《濠江區政府部門涉企信息統一歸集公示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實施中遇到的問題,請逕向區工商局反映。
汕頭市濠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1月17日
濠江區政府部門涉企信息
統一歸集公示工作實施方案
為促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落實《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以下簡稱《公示條例》)和《國務院關于“先照后證”改革后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意見》(國發〔2015〕62號)有關要求,實現我區政府部門涉企信息統一歸集公示,構建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監管模式,依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政府部門涉企信息統一歸集公示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府函〔2016〕389號)精神,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充分利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廣東)(以下簡稱“公示系統”)、廣東省電子政務資源共享平臺(以下簡稱“共享平臺”),2016年底前,實現工商部門、行政審批部門、行業主管部門及其他部門之間的信息實時傳遞和無障礙交換,將各部門涉企信用信息記于企業名下并對外公示,形成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以下統稱企業)的全景多維畫像,強化信用對企業的約束作用,加強協同監管,落實信用懲戒,增強監管合力。
二、信息歸集
(一)信息歸集部門和內容
根據國家企業信用信息系統建設規范和要求,政府部門涉企信息由工商部門信息和其他政府部門企業信息兩部分組成。
工商部門涉企信息歸集內容。企業注冊登記及備案、動產抵押登記、股權出質登記、知識產權出質登記、商標注冊、行政處罰、納入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黑名單”)、抽查檢查結果等信息。
其他政府部門涉企信息歸集內容。行政許可、行政處罰、抽查檢查結果、依據相關規定建立的對企業實施信用約束并公示的“黑名單”等聯合懲戒信息以及小微企業享受扶持政策信息。
(二)信息歸集方式
各職能部門應將履職過程中產生或歸集的涉企信息,通過相應的渠道、網絡和有效的信息化手段提供給工商部門,由工商部門通過“公示系統”歸集于企業名下。
設置直報通道。鑒于我區尚未實現涉企信息統一歸集,各職能部門通過直接登錄由省工商局開發的廣東省企業信息歸集和協同監管平臺,以下簡稱歸集協同平臺),以在線錄入、批量導入、數據接口等方式作為應急補充和過渡交換通道,向“公示系統”上傳、更新相關涉企信息,并記于企業名下。各部門登陸平臺電腦的IP地址報區政府,由區政府匯總報市電子政務辦;IP地址須報市電子政務辦備案方可登陸平臺。“歸集協同平臺”的運行規則,由省工商局制定,賬號申領管理由區工商部門負責。我區各職能部門在選擇直報通道的同時,應盡快構建涉企信息歸集工作機制,加強系統信息化建設,提升系統信息化建設水平,實現企業信息無障礙歸集、共享。我區“共享平臺”建成后,各部門在履職過程中產生的涉企信息由本級“共享平臺”或者其他信息平臺統一歸集的,按照國家工商總局數據標準整理轉換后,通過專線端口向省工商局推送。
三、信息公示
按照《公示條例》和粵府函〔2016〕389號文以及《廣東省商事登記條例》等規定,區各有關部門將依法應當公示的企業信息于信息產生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歸集至區工商部門,由工商部門統一記于企業名下,于20個工作日(含各有關部門歸集信息至工商部門的7個工作日)內通過“公示系統”對外公示。各部門要對公示的涉企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嚴格區分涉密信息和非涉密信息,依法實施對涉企信息在采集、共享、使用等環節的分類管理。省“公示系統”將優化搜索引擎功能,開發便捷查詢工具,完善企業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號)、行業和地域等多維度高級查詢,按照關聯度進行排序,引導利益相關主體、消費者、新聞媒體查詢使用企業信息,擴大企業信息在公共服務領域中的應用,解決企業與公眾的信息不對稱問題。
四、信息應用
(一)做好“雙告知”工作
全區各級工商部門履行“雙告知”職責,根據省政府公布的《廣東省商事登記后置審批事項目錄》(以下簡稱《后置審批目錄》),組織開展對申請人和審批部門的告知工作。
告知申請人。在辦理有關登記注冊時,工商部門將《后置審批目錄》告知申請人,其擬從事的經營項目中有須經審批方可經營的目錄內事項的,應當到目錄內規定的相應審批部門辦理審批,未經審批不得擅自從事相關經營活動。申請人在申請工商登記時,應當一并提交《承諾書》,書面承諾經工商部門告知知悉《后置審批目錄》,并在取得行政審批前不從事相關經營活動。
告知審批部門。在我區未建成“市場主體登記信息告知系統”前,采取由工商部門核準登記后采用電子郵箱或紙質的形式告知區各行政審批部門或行業主管部門。各審批部門或行業主管部門要及時使用工商部門提供的信息,依法辦理相關商事登記后置許可,根據職責依法履行審批和行業管理職責,切實做好后續監管工作。
(二)加強企業信用聯合懲戒
各部門盡量使用“公示系統”中企業名下信息,并充分挖掘數據價值,促進協同監管和信用約束。要及時從“歸集監管平臺”下載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重大稅收違法當事人名單、失信被執行人行賄犯罪檔案等失信主體名單,按照《公示條例》和國家發改委、國家工商總局等38部門《失信企業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合作備忘錄》等的要求,在市場準入、行政許可、資質認定、享受財政補貼和稅收優惠政策、政府采購、銀行信貸、工程招標投標、國有土地出讓、企業上市、勞動用工、產品質量、食品藥品安全、授予榮譽稱號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積極運用公示系統的各類企業信息,建立健全跨部門聯動,形成“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機制,支撐事中事后監管。
五、工作職責
(一)區政府是涉企信息統一歸集公示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責本級注冊登記企業的信息歸集公示工作,按照粵府函〔2016〕389號文有關要求,制定本地落實方案,建立分工明確、責任清晰、督查有力的工作機制,建設本級涉企信息歸集等相關信息平臺,督促各職能部門按照歸集路徑實現涉企信息的及時、準確、統一歸集并公示。
(二)區各職能部門是涉企信息歸集公示工作的責任主體,按照“誰產生、誰提供、誰負責”的原則,根據上級要求和業務規則,負責將本部門涉企信息及時、穩定、準確地推送;按照涉企信息歸集公示工作的需要,加快推進本部門各類網站、平臺和系統的建設,確保各類信息數據準確、高效便捷地交換共享與公開公示。(有關工作要求見附件2)
(三)區工商部門在區政府統一領導下,負責本地區政府部門涉企信息歸集公示工作的綜合協調、督促指導、跟進反饋以及本地區在“歸集協同平臺”直報通道賬戶的統一申領和管理等工作。區發展規劃局、區電子政務辦要與區工商局協同做好相關技術指導。
六、工作保障
(一)建立工作機制
區政府成立政府各部門涉企信息統一歸集公示工作協調小組,由區政府吳燕珊副區長擔任組長、區黨政辦黃悅麗副主任任副組長,區工商局、區經信局、區發展規劃局、區電子政務辦和區編辦負責人為成員,負責統籌協調解決企業信用信息統一歸集公示工作中的重大事項,指導督促有關部門健全組織實施機制,形成工作合力,協調小組辦公室設在區工商局。
(二)加強工作考核
區政府督查室將各職能部門涉企信息統一歸集公示工作作為區政府重點督辦任務,區“兩建”辦也要把這項工作列入“兩建”工作考評內容。區協調小組要建立情況通報機制,定期對各職能部門的工作情況進行通報,要加強對推進信息歸集公示工作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要建立推進此項工作的責任制和督查制,實施獎優懲劣機制,對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的人員要追究行政責任,確保工作落實到位。
(三)落實資金保障
涉企信息統一歸集公示工作是一項長期的任務,區政府和各職能部門要在政策和資金上給予保障,提高自身的信息化建設工作水平,對達不到信息交換、歸集要求的,要對現有的軟、硬件進行升級、擴容,確保實現各職能部門涉企信息統一歸集、記于相對應企業名下并依法予以公示,并通過上級組織的驗收。
(四)擴大工作宣傳
區各職能部門要開展涉企信息統一歸集公示工作的宣傳,重點突出建設的目的、意義和作用,通過主流媒體、集中宣傳活動、移動互聯網和新媒體宣傳等多種方式,不斷提高社會認知度。
(五)明確人員職責
區工商局、區經信局、區發展規劃局、區電子政務辦和區編辦要確定一名領導任工作協調小組任成員;區級涉及信息歸集的單位要指定負責相關業務工作的部門負責人和聯絡員各一名。(區工商局聯系人及電話:紀楚蕓,87368315)。
附件:1.區有關職能部門涉企信息歸集單位名單
2.濠江區政府部門涉企信息統一歸集公示有關工作要求
3.廣東省企業信息歸集和協同監管平臺管理平臺操作手冊




